声明人:王小玲
在邪恶的迫害控制下,思想混乱,对法认识不清,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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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4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7/71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