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梅香
以前由于自己没有学好大法,在遭受邪恶迫害之时,所写的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辞,今特此严正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7/71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