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芳
我在2000年11月份,被邪恶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恶警用本夹子打脸、威胁等手段,由于怕心,违心的写了“保证”,现声明作废。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堂堂正正走好修炼路上每一步。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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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8/71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