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鹿庆年
我在修炼前做生意中,为顾客做过的有损大法名誉的条幅,及修炼后曾因求得“保护”,在委主任那所写的所谓“保证”的不正的行为,在此声明作废。并在救度世人的过程中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8/71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