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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培云

    99年7.20这天我去市委上访,被抓送到本区派出所,在那我违心的签了名,从这以后警察和街道主任经常来我家骚扰,并把大法书收走,就这样还不断来骚扰,后我说我“不炼”了。过一段时间,又几次来我家(都在晚上),叫我签什么名,在我拒绝和不配合下,不修炼的丈夫代签了名。通过不断学法和看《明慧网》材料后并与同修切磋,现严正声明我以上所作所为全部作废。做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助师正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9/71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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