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桂英、高桂英、张桂霞
我以前所做、所写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要勇猛精進,坚信大法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9/71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