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晓红
我于2002年12月以来,在劳教所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我将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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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9/71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