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兰双
2003年12月份,邪恶来我家让我写“证明”,我不配合,恶警不走,我丈夫签了名,我声明作废。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9/71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