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艳清
我在本地派出所签所谓“不炼功”的字,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现在声明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9/71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