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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兰心芳

    我2000年進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并被非法劳教3年。在教养院,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管教和叛徒的逼迫和欺骗下,在理智不清、法理不明的情况下,主动写了“三书”。还给派出所写了“保证”。在教养院里还写了骂师父、骂大法的话,把大法书也交给了派出所和教养院。从教养院回来后,在大家的帮助下,看了师父的经文《建议》,才明白洗脑是错误的。从那以后,我抓紧时间做好三件事,弥补自己的错误,就是一直没有上网声明,总认为无所谓,只要按师父讲的三件事做就行了。看了《明慧网》文章自己悟到不写声明是绝对错误的。现在严正声明我在教养院和派出所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抓紧做好三件事,弥补自己的错误,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1/71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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