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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乐安 我1998年得法,2000年12月因去北京上访,在北京被绑架后关進看守所4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1年6个月。那时我守不住心性,写了“三书”,2001年12月被所外执行,释放回家。回来后我才认识到写“三书”是不对的,已经符合了旧势力邪恶的安排,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心里时时很难受,很惭愧。我一定要弥补回损失。现声明以前写的“三书”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1/719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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