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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佳

    我因炼法轮功,于2002年4月在家被公安非法抓走。后送至劳教所,劳教期为1年半。在此期间受到种种的非人待遇和迫害。在身体无法承受种种的体罚下,做出了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错事,写了违背自己心愿的“三书”。现在在法上认识到这是一种严重的错误行为。是一种违背修炼人标准的行为。为些特申明“三书”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作废。今后仍坚持走修炼大法之路,坚修大法心不动,一切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和指导自己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2/71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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