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芝香

    我是98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后身心受益,所以我就想把我的经历告诉大家,让大家都受益。99年7月迫害开始后,我就出去散发真象资料、讲清真象。2002年春天,我在送发真象资料时,被当地不明真象的群众举报,被抓進派出所。当时没有悟到不配合邪恶,说出了姓名、住址,给了他们又一次迫害我的机会,就在我正念走脱后的一个月,派出所又把我非法抓起来,送往教养院劳教两年。在那里,我自动接受洗脑了,接受了它们的邪悟理论……幸亏师父慈悲救度,使我早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我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说过、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弥补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2/71982.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