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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佳

    我不是修炼人,我母亲是修炼人。年前我母亲被派出所带去,因为我没有做好,我怕我母亲受到像别的炼功人那样,我就把他们炼功的几个同修给说出去了,我母亲被罚了款之后,释放出来。派出所没有对我说的那几个同修下手,这使我心里平衡了一些。我支持我母亲修炼,我也曾帮妈妈做过对大法有利的事情,对于上次把几个同修告诉派出所,我现在心里特别不安,内心深深的知道我做错了,以后不再做了。法轮大法是正法。再次声明我以前所说的一言一行对大法不利之处全部作废。我心里记住“真善忍”、“法轮大法好”。 也借机讲真象,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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