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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丽敏 从99年7月20日以来,坚定修炼大法的母亲经常遭受所在地区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恶警的骚扰、迫害。我当时由于学法不深,有许多未修去的执著和人心,曾经在母亲遭受迫害时,先后替她写了两次“保证”。通过不断的学法,认识到这种行为本身就不符合大法的标准,实质是正念不强,没有遵照师父的要求正念正行去面对邪恶,不自觉的配合了它们。我在此严正声明,在针对大法的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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