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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爱君 今年2月份,单位的人到我家来,给我老伴一张表,他让我在上面“签名”,被我拒绝了,可我万万没有想到老伴竟替我签上了。我感到非常的愧疚,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这是我的责任,都是平常没有给他讲清真象的后果。在这里,我要向师父道歉。郑重声明,老伴的举动不代表我,我不承认!这是对大法的态度问题。以后我要更加清醒,不做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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