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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桂英

    我于2003年12月14日,被邪恶非法绑架、关押、劳教。由于家人花钱办保外,于2004年1月12日被释放,出来后当地派出所经常到我家骚扰,干扰我修炼和正常生活。在怕心的作用下,我和我爱人去了派出所,并配合了邪恶,填了简历表,按了手印,做了记录,恶警让我在“笔录”上签名,我没签,离开了派出所,我爱人替我签了“保证”。导致我爱人对大法犯罪。这都是我平时学法不深,没有做到正念正行。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对不起师父多年的慈悲苦度,对不起大法。在此严正声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5/72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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