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美兰、李楚伟 我于1997年8月份喜得大法,受益甚多。但1999年7月20日后,在江氏邪恶集团迫害下,因学法不深,产生怕心,做过一些对师父、对大法不好的事,后悔莫及。特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认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5/7235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