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冬梅 99年7.20以后说过的“不炼了”等话,做过的对法轮大法不负责任的事,全部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5/7235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