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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长春吴宜凤、阮艺梅

    我们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于1999年10月18日被长春市红旗派出所拘留7天,24日从拘留所出来时,向红旗派出所写的保证不进京上访,不出外集体炼功,不聚会的错误做法,现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7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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