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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巧珍 2003年7月,在强迫下,我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保证”,现声明作废!我要紧跟师父指引的路走,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5/723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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