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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耀东 我于2000年11月1日,因反对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而到北京证实法,于2000年11月7日被警察非法送到看守所后又被送到劳教所,于2002年12月17日被放回来,在此期间遭受了被恶警打、体罚、戴手脚镣、强化洗脑、被电棍打,强迫劳动等残酷迫害。严正声明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珍惜师尊和大法给予我的机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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