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艳英 我修炼法轮大法,因在大法遭受迫害时去说句公道话,而被邪恶非法劳教三年,在高压迫害下,由于当时承受不了迫害,违心的写了“三书”,以及说了一些不利于大法和师父的言论,回家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不已,现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三书”全部作废。坚定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正念正行,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去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4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