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连忠 我是97年7月有幸得法的,但在2002年初被非法办强化洗脑班。在此期间我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讲了大法弟子不应该讲的话,为此特严正声明:在2002年年初在非法洗脑班上我所做的和我所讲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保证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加倍奋力精進实修,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4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