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兰竹林 99年我到北京上访向政府讲明法轮功真相而被无理关押。回来后,在单位及公安部门的高压下,写了“保证书”,签了不该签的字,写了不该写的“认识”。每当我想起来内心就万分愧疚和不安,深感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声明,凡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全部作废,用说明真相、揭露邪恶的实际行动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2/1092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