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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梅英 我于2003年12月19日被绑架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由于对情的执著,我写了所谓“保证”才被放出来。我很后悔,没有按师父说的去做。特此声明,我在看守所所说的和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6/724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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