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李桂莲

    因我以前有病(心脏病、脉管炎、乳腺炎病),学了法轮大法后,身体健康,病情全无。在2000年腊月24日,派出所恶警把我抓到派出所拳打脚踢,当场把我打得昏死过去,他们一看不妙,立即把我送往医院抢救,并打电话叫我家里人把我接回。在洗脑班上,由于我学法不深,说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言语,事后我十分后悔,我现在郑重声明:过去说的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无效,今后要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