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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家秀 2004年3月5日下午3时左右,我在散发真象资料时,被派出所非法抓捕,非法刑拘11天后放出。由于我学法不深,在怕心、各种执著心及儿女情带动下,说了不该说的话,签了不该签的字。我现在严正声明:我在非法拘禁期间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及签字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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