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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永珍 我于2002年6月被公安处送進洗脑班,写了“三书”,背叛师父、背叛大法。这是犯罪行为,痛悔莫及。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紧跟师父。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特此声明在被迫害下一切所说、所写违背大法的言论、行为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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