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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洪儒 我是1996年6月份得法的。得法后,我的身体健康了。在1999年大法被迫害后,我写了“保证、”按了手印。这是我学法不深造成的。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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