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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宝俊 我是1998年春天得法的。1999年大法遭迫害时,为了证实大法去北京上访。在派出所的强迫下,写了“保证书”、按了手印,声明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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