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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琴 今年3月中旬,在当地派出所的逼迫下,我的孩子替我写了“保证”,现声明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做师父的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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