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清明、夏桂香 我于99年7.20在邪恶办的洗脑班上写的“三不保证”全部否定和作废。同时老伴在邪恶写的“保证书”上的签字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坚定的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