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芬 在学法上理解不深,顺应了邪恶的迫害,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以后坚定走师父给安排的正法修炼的路,一直修到底,为此我提出以前顺应邪恶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