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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莲英 在1999年7月20日后,大法遭受迫害时,自己当时学法不深,怕心严重。在街道人员的强迫下写了“保证书”,这是对大法犯罪。我声明“保证书”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7/725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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