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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冉素华 我于2000年12月27日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2001年1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送到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当时由于受警察及犹大的有意蒙蔽,我写了违背良心的语言,说了不情愿说的话,做了许多违背真善忍的事。也辜负了师父对我的苦度。回来后我痛悔不堪。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女子劳教所的一切所为全部作废,今后一定紧跟师尊一修到底,做师尊的真修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8/72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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