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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谦 我是1998年10月得法的。曾经到过北京正法,后来在学校偷偷坚持修炼,被学校发现后勒令回家,不许再到学校。在家人反复的高压以及断绝家庭关系等压力下,于2000年5月签了“保证书”,成了心里永远的后悔。然后没有了信仰,开始堕落。我声明与自己家所签的“保证书”作废。我为过去所做的一切不配大法弟子称号的事后悔,坚决不会再沾这些可耻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8/72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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