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孚家 2002年10月,市镇政府的恶人来我家让我老伴写“保证”,我老伴不写。恶警自己写好了让我老伴签字,老伴不签。我当时怕影响我的卖店生意,我配合“签字”,我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8/7260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