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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军

    我在99年,在拘留所被关押期间,无论家里亲人替我向邪恶签过什么名,或向邪恶说过什么“保证”的话,还有十六大期间,我妹妹替我写的“不上北京”的保证书,我统统一律都不承认。还有我向邪恶交过我的照片,按了手纹,我在教养院刚出来时,说过对不起大法的话,我都很后悔,我做错了,没有做好,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以前我所做过的错事,在以后的修炼道路上一定要加倍弥补,决不能留下任何污点,决不辜负师父的此慈悲苦度,兑现我史前的誓约(洪愿)。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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