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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丽颖 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极大,师恩洪大,无以言表。2000年6月13日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3个半月,并未能改变我坚修大法的心。然而在释放时被要求在一张印有“不许非法活动、不许非法聚集串联”等的表格上签字,当时觉得我们修大法根本就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是政府在非法抓人、非法关押、判刑,就在上面签了字后又被要求写“不炼功、不上访”,我拒绝。 现在我悟到,那是用人的狡猾心里掩盖着根本上的执著,造成客观上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心中非常懊悔,深感对不起师尊。在此我严正声明所签的东西作废,自修炼以来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加倍精进,除恶正法,救度世人,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2/10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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