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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小平 2003年12月份,我被公安局“610”、镇派出所强行把我从娘家带上车,送進洗脑班,在邪恶的迫害下,做出不符合大法的事,给大法带来了损失。我从今以后遵照师父的教导,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决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9/727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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