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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成刚

    我于1996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0后,被多次非法拘留羁押。2001年5月26日中午,被派出所从家中抓走,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两个月后,于7月26日被送往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由于受到蒙蔽,精神压力等,做了一个修炼人不应该做的事。于2003年8月31日被解教送回家中。回家后,经过冷静的思考,恢复了理智,打开了被蒙蔽的心,于11月27日幡然悔悟,认识到自己在劳教期间的言行是错误的,是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是自己在这个时期的一个污点。现特作严正声明:在劳教期间我所说的、所写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一切不符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言论一律作废。积极弥补自己所犯的过错,坚修大法,重新投入正法的行列,助师正法,救度众生。正念正行,以法为师,否定一切邪恶势力的安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0/7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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