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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春光

    1999年12月我進京上访证实大法,被邪恶迫害下岗至2000年4月。家人找到单位要求让我上班。在家人努力下,单位同意让我在写“保证书”的情况下内退。开始我坚决不肯,但在公安局、派出所、单位的迫害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压力下,正念不足、执著太重,不知道以法为师却向外去求,又听信了一个邪悟者的劝导,于2000年4月中旬写了罪恶的“保证书”。又在公安机关下的通知(内容是:大法弟子外出必须经过单位允许;去北京必须派出所允许)这些践踏大法弟子合法权益的通知上被迫签字(单位保卫处说如不签,派出所立即送拘留)。我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决不应该、也决不能做的事,给大法抹了黑,造成了损失,这是我的耻辱。我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内心十分痛悔!现在我郑重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所签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在以后的证实大法進程中加倍弥补;坚决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金刚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0/7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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