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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俊峰

    我是1996年冬天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通过学法、炼功和师父讲法、解法的指导,使我深深感到师父的伟大和法理的博大精深,改变了我人的一生。通过几年的学法修炼,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同事们团结,在我后几年的工作中,无论遇到什么问题,总是先找出自己的问题、不足和错误,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坦白自己,名利荣誉面前从不和别人争。通过修炼,心性、道德水平均提高,无论干什么工作都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不贪污,不受贿。特别是在后几年的改革开放的年代里,能够洁身自律,两袖清风。对于生产任务和效益的完成,一是师父给了我个好身体,无病一身轻;二是大法给了智慧,所以完成的很出色。

    1999年7月,乌云密布,狂风大作,像潮水般的压了下来。我单位的政治处、纪委出面谈话说:“上级指示公安干警、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我质问对方,为什么?他们也说不清。接着党委书记谈话,要求我放弃修炼,因没有理由说服我,所以也不欢而散。单位领导天天找我谈话,晚上办洗脑班,并安排人站岗监视。接着中共中央、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纷纷下达针对法轮功的“文件”,真是大山压顶。命令公安干警、共产党员一律不准修炼法轮大法。并给法轮功非法定了性。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压力,又由于自己心性修炼差,执著心重,还是“怕”字当头,于是个人顺从了旧势力的安排,违心的写下了“不修炼”的书面材料。虽然解除了对我的控制,可是内心很不平静,从此重重的背上了包袱。深感自己的行为对不起师父,辜负了千古不遇的法轮大法,对不起一起修炼的同修们。总认为自己做了亏心事,抬不起头来,从此心性也日落千丈,长期在悔恨、悲观、丧气之中度日如年。

    随着时间的流失,看到了同修们用血和生命送来的真象材料,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特别是看到江氏集团亲自导演了“天安门自焚”事件和京城“傅怡彬杀亲人”血案。江亲自导演的这一血案想以此事企图栽赃陷害、摧残迫害法轮功学员。把一个精神狂搬上银幕,颠倒是非,感到不可笑吗?一个国家领导人并穷凶极恶的大讲:“对法轮功学员精神上摧残,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死了白死”等等,这象国家元首说的话和做的事吗?中国的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条文,这种行为只能说明江以权代法,以权任意践踏法律。他企图栽赃陷害法轮功,我看不但害不了法轮功,而且会引火烧身,被世人拉上历史的审判台。一个心理变态的妒忌狂,只认权、权迷心窍的野心家、独裁家,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这么大的劫难,迫害死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千多余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江会受到报应的。

    我今年62岁,因为修炼法轮功,出于当时的政治压力,于1999年9月提前退休,在我工作的37年间,历任过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政治教导员,现在明确真象,使自己的头脑更加清醒。法轮大法好,声明我所写的“不修炼”的材料是江氏集团强加给我的,违心的,声明一律作废。我走了一些弯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要回到法正人间的轨道上来,加倍苦修往前赶,圆满随师还。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并呼吁像我这样的同修们,赶快觉醒吧,是时候了,看清真象,回到大法中来,师父还在等着我们。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1/72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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