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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葛慕桓

    我于2001年12月22日進京洪法,被恶警非法抓捕,被搜走300多元钱,又被戴上脚镣、手铐,25日把我送到县大狱,不让吃饱饭,不让睡觉。2002年1月22日又把我送到县洗脑班,在那里由于正念不足,被逼写了“悔过书”,现在声明完全作废。我要跟随师父走到底。做一个坚定的维护法的弟子,和同修们共同精進,用智慧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1/72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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