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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光美 我由于学法不深,在2001年12月31日被邪恶骗到派出所,在恶言的引诱下,神志不清时签了他们写好的一份什么书,因被欺骗,对声明没重视,看到同修的交流材料才认识到,这也是修炼路上的污点,现声明,那次的“签名”作废。回到正法修炼的洪流中,加倍弥补,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1/728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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