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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荣慧、刘原珍、周桂兰 从迫害法轮功以来,我的言行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律作废。其他人替我写过的“保证书”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1/728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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