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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海俊 我在1998年得法,身心受益。在1999年7.20期间,为了证实大法,依法進京上方,被邪恶抓了回来,在它们的威逼下,由于怕心,写了所谓的“保证书”。今天回想起来真是痛心疾首,悔恨万分,深感对不起慈悲苦度的师父,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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