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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海霞 我在1998年得法,身心受益。2000年间在邪恶威逼下,由于怕心,写了所谓的“保证书”交了3000元罚款,今天回想起来真是悔恨万分,深感对不起慈悲苦度的师父,今天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坚修大法紧随师,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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