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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任秀梅

    我因修炼法轮功于2000年11月9日,被公安抓捕,非法判了三年刑。在监狱期间,做的一切有损大法形象的行为完全作废。特此声明,今后努力弥补自己的过失,一定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22/72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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